公司舆情|元成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披违规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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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称,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决定对ST元成(维权)及时任财务总监陈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公告截图经查明,2024年5月1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显示公司于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存在多处文字表述及数据错误,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重要内容。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对整个会计年度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出现多处错误,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舆情|元成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披违规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平作为财务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柴菊竹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陈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此前,7月29日,上交易所下发关于对ST元成、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祝昌人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上交所称,因ST元成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决定对ST元成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祝昌人,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丽花,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时任财务总监陈平予以公开谴责。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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